继父母去世后没有遗嘱、也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此时继子女起诉要求继承遗产,能否获得法院支持?4月17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宝山法院)获悉,近期,该院审结了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案件。
众所周知,赡养父母一直以来都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为人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但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着很多重组的家庭,当继父与生母离婚后,继子女与其并无血缘关系,很多人认为既然继父母子女关系以生父与继母的婚姻关系为前提,当婚姻关系解除后,继子女对继父的赡养义务就不存在了,法律上果真如此吗?
审理过程中,办案法官了解到,崔某之所以不想给付赡养费是因为,其在16岁后就离家外出打工,未再向家里要过生活费,加之母亲已与继父离婚,自己目前又没有经济来源,仅靠低保生活,故而认为继父应向亲生子女索要赡养费,自己则不需要对前继父尽赡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