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确,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推动党纪学习教育持续走深走实。5月21日下午,十二届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暨党纪学习教育第二次专题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持续学深悟透《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罗小云以“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努力做让党放心、爱国奉献、担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为题,围绕“深刻悟,在认识上见高度”“踏实学,在把握上见精度”“切实行,在落实上见力度”三个方面,系统阐释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深层逻辑,并与广大师生一起重温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大家探讨如何更好地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作者:周旋“明道德以固本,重修养以强魂,知廉耻以净心,祛贪欲以守节。”广大党员干部要常以党纪为“正衣镜”,将自觉学纪、全面知纪、心中明纪、笃行守纪铭刻于心、见之于行,将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忠诚干净担当的实际行动。自觉学纪,夯实理论基础,筑牢思想“堤坝栏”。
作者:李鄂贤(中国地质大学讲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党的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相结合,协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以严明纪律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各地区精心组织、扎实推动,紧密结合实际,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当前,党纪学习教育已收官,但“收官”不等于“收场”,更不等于“收心”。全体党员要坚持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切实摆正用心学习的“心态”、廉洁自守的“状态”、为民服务的“姿态”,以“常抓不懈”之姿推动党纪学习教育深化于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在青海考察时强调,要真抓实学、善始善终,以学纪知纪明纪促进遵纪守纪执纪;在宁夏考察时指出,要把正在全党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当前,党纪学习教育进入“收官”阶段,但“收官”不代表终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