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完善和全民普法的不断深入,人民群众的权利意识不断增强。从物权法到民法总则再到民法典,法律对于公民个人财产权利一直给予充分保护,而公民在认为个人财产权利受到损害时,亦愈发倾向于寻求法律救济。
法院强制执行房屋腾退案件中常有执行对象与执行内容的争议,生效法律文书判定义务内容时表述不一,导致义务内容与范围的解读存在分歧,文书确定的义务人并非房屋的实际占有人,其是否仍负有腾退返还房屋义务,执行程序中能否径直执行实际占有人更是固有的执行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