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女性地位和权益日益提高,能否快乐、舒服的工作的呼声也越来越高,而最能影响女性情绪的就是“生理期”了。当大姨妈来敲门最是让女生烦不胜烦了,调查显示,我国80%的女性有过痛经的经历,妇科专家认为生理期不仅是医学的问题,更是社会问题。
据了解,11月2日,深圳市人社局官网发布了针对政协委员程宗玉《关于保障女职工享有生理假期的提案》的答复函时明确了: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
据悉,近日,深圳市人社局针对政协委员程宗玉《关于保障女职工享有生理假期的提案》在官网发布了答复函明确:《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对生理假有明确规定,第七条第四款规定,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
据了解,近日,深圳市人社局官网发布了针对政协委员程宗玉《关于保障女职工享有生理假期的提案》的答复函时明确了: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
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11月2日消息,深圳市人社局近日答复政协委员程宗玉《关于保障女职工享有生理假期的提案》称,《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明确规定,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
针对政协委员程宗玉《关于保障女职工享有生理假期的提案》,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答复表示,《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对生理假有明确规定,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
据了解,近日,深圳市人社局官网发布了针对政协委员程宗玉《关于保障女职工享有生理假期的提案》的答复函时明确了: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
11月2日,针对深圳市政协委员程宗玉《关于保障女职工享有生理假期的提案》,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答复表示,《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对生理假有明确规定,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