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李培林 记者 池莉)李琳和张辉原本是夫妻,两人名下有多处房产,其中一处房产登记在李琳一个人名下,于是李琳打起了想独吞这套房产的主意。几经谋划,2010年,李琳在没有征得张辉同意的情况下,变卖这处只登记了她个人名字的房产。
原标题:男子私自出售夫妻共同房产并转移房款广州花都区法院:侵害夫妻共同财产权,离婚时应少分财产本报讯(记者 郑育婷 通讯员 林绮虹)与妻子感情日渐不和,不努力挽救走向破裂的婚姻,却擅自出售共有房屋,并将售房款转移藏匿或挥霍殆尽,结果是“赔了夫人又赔钱”。
大林瞒着妻子将一套夫妻共有房屋转卖,签完协议收取卖房款后买家入住,尚未办理更名过户。妻子发现后多次找到买家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协议,买家以善意取得为由拒绝。妻子是否可追回该房产?——买家并未取得房屋所有权,妻子有权追回。
法院一审判决撤销兰州市房管局作出的给买方颁发房屋所有权证的行政行为中国甘肃网7月21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 (记者 樊丽) 本是夫妻共有的房屋,丈夫却背着妻子将房屋出售,并且协助买方在房管局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
对于“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夫妻共有房屋”的情形,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已经作出了明确规定:“第二十八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当记名产权人不经配偶同意,自作主张卖掉名下的房产时,配偶或是觉得卖亏了想反悔,或是由于夫妻感情不好,觉得另一半是在偷偷转移共同财产,于是常常主张另一方未经其同意处置夫妻共同财产,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在此情况下,夫妻与买房的第三人之间引发了不少官司。
□天天天水网—天水晚报记者 贾敏夫妻双方离婚后,男方未经女方同意,单方将一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转让,因其行为不符合法律有关规定,合同最终被判无效。近日,秦州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现实生活中,夫妻一方擅自出售共有房产的行为屡见不鲜,也引发了很多社会矛盾。在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丈夫许某瞒着妻子丁某卖掉夫妻共有房屋后,因不能履行过户手续导致夫妻二人被买房人告上法庭,法院一审判决夫妻二人败诉。
最终把自己坑进了监狱。家住武汉的秦鹏在外欠了数百万的债务,为了还债,秦鹏下了一盘“大棋”。第二天,他找到女子陈爽,两人一起到政务服务中心婚姻登记处,陈爽持郑红身份证,假冒郑红,声称结婚证丢失,然后一起“补办”了新的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