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我省畜牧业减排降碳和高质量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等有关要求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兽医局组织起草了该《方案》,作为“十四五”时期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指导性文件。
齐鲁网3月22日讯(记者 孔冠军 杨婷婷) 近日,山东印发《山东省畜禽养殖粪污处理利用实施方案》和《山东省推进“粮改饲”试点 促进草牧业发展实施方案》。今天,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邀请省畜牧兽医局局长冯继康,副局长刘凤军,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唐建俊进行解读。
根据《行动方案》,到2025年,山东畜禽规模养殖比重达到88%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维持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建设率达100%,取得排污许可证的畜禽规模养殖场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自行监测覆盖率达100%,完成国家下达的大型规模养殖场氨排放总量削减任务。
近期,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畜牧兽医局针对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制定《山东省“十四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行动方案》,推动畜牧业减排降碳和高质量发展。
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营造畜禽养殖环境保护良好氛围,推动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协同联动,山东省畜牧兽医局组织编制了《畜禽养殖环境保护倡议书》,号召广大畜禽养殖从业者争做保护环境的守护者、践行者、捍卫者和维护者,自觉加强畜牧业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条款学习贯彻,积极落实畜禽粪污收集处理利用有关措施,努力改善畜禽养殖周边环境,实现养殖场户与周边邻居追求美好生活的“双赢”。
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是国家第一部专门针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法规性文件,明确畜牧业发展规划应当统筹考虑环境承载能力以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合理布局,科学确定畜禽养殖的品种、规模、总量。
为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进一步加强土壤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主要目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1%,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优先监管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率达到35%,全省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20年下降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