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贸港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是自贸港政策落地的重要内容,社会关注度较高,吸引大量高端人才集聚。《海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发布关于企业申报实质性运营自评承诺表的通告,规定享受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和享受海南自贸港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高端紧缺人才任职受雇、生产经营企业需要在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对实质性运营进行承诺,并申报《实质性运营自评承诺表》。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12月30日消息日前,海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对海南自贸港人才个税优惠政策中的所得认定、减免税额及累计居住满183天计算方法、高端紧缺人才名单确认和反馈流程等事项,进一步予以明确。
随着2025年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政策的逐步落实,海南岛即将迎来一次历史性的变革—成为中国第一个全面实施“封关”政策的自由贸易港。海南开放的政策措施和不断优化的营商环境将进一步为国内外企业及个人提供自由的资金流动、信息交流,更便利化的国际贸易,更完善的人才发展空间。
2025年后,享受政策的对象不再局限于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只要是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累计居住满183天的个人,其取得来源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范围内的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均按照3%、10%、15%三档超额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继续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体育彩票中奖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发行收入税收问题的通知》中有关彩票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0000元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