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发生在武则天时期,长安城里的刑场上,数千名群众愤怒地高喊着,要把犯人的活剥掉,这个猥琐的犯人,吓得瑟瑟发抖,随着一声令下,刽子手举起大刀,劈向犯人的头颅,在人头落地之后,人们还是觉得不解气,于是一拥而上,有人甚至用手,直接扣下犯人的皮肉,几分钟时间,这个犯人竟然就剩下一堆白骨。
有些人天生就爱做一些损人不利己的事情,坑害了别人,到最后自己却不得善终。武则天时期的来俊臣当属其中翘楚。来俊臣是武则天执政时期著名的酷吏,雍州万年人。三岁看老,来俊臣从小就不是什么乖巧的好孩子,后来更是成为了无业游民,还因奸盗罪入狱。他有一个极恶俗的癖好就是告黑状。
来俊臣出身低贱,生性残忍,好吃懒做,在和州的时候就常干些违法乱纪的勾当,被抓进了监狱。他在狱中向朝廷告发叛乱事件,经东平王李续调查后发现他是诬告,打了他100大板。武则天统治时期,李续被杀,来俊臣上书受到武则天的召见。他自称当年控告的是李冲谋反的事,但被李续压了下来。
前言他是武则天旗下最为残暴的酷吏,他这一生全部都用来研究酷刑,伤天害理。只要经过他的手,没有一个犯人是可以完好的。据说,只要有人看见他所研究的刑法,即使没有罪名也会认罪,以此来免受酷刑之苦。他就是武周时期最残暴的酷吏——来俊臣!他的残暴程度,是我们现代人无法想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