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青岛市稳定和扩大就业促增收促消费促增长行动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发〔2023〕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近日,青岛市人社局联合市财政局出台《关于贯彻青政办发〔2023〕4号文件加快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的通知》(青人社发〔2023〕13号),对青岛市
信网3月30日讯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决策部署,经市政府同意,青岛市出台《关于贯彻鲁政字〔2020〕52号文件做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工作的通知》文件,全面实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工作。
近期,青岛市发现个别劳务代理、劳务中介机构或个人对外宣称可以代缴、补缴社会保险费等问题。据了解,这些代理、中介机构或个人主要通过伪造劳动关系、变造书面材料等手段代缴、补缴社保费,其行为已经涉嫌构成犯罪。
通知指出,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妥善处理好疫情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维护“共享员工”社会保险权益,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起草了《关于“共享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聚焦群众多样化、个性化服务需求,青岛市大力推行社保卡就近办、即时办、掌上办、自助办、邮寄发卡等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不断提升办卡服务效率和用卡服务体验。截至2021年底,青岛市社保卡持卡人数达976.35万人,多渠道签发电子社保卡达600.78万张。
来源:【青岛信网】信网12月30日讯(见习记者 王馨蕊)记者从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获悉,2023年度全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启动。青岛市行政区域按照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有关规定参保缴费的各类参保单位和职工均在申报范围。
记者自市社保部门获悉,疫情防控期间青岛市执行社保缴纳新规,基数下限可不上调、。灵活就业人员可缓交。近日,省人社厅公布了2019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9136元,按照社平工资5761元的60%计算,个人社保缴费基数下限应为3457元。
8月3日,青岛市人社局透露,2021年度青岛市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差额调整工作将于9月初启动。青岛市社保部门将据此重新调整2021年缴费基数的上下限,并对2021年1月至8月社会保险费差额进行多退少补,自9月起当期缴费按照新标准执行,无需企业重新申报缴费基数。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8月24日讯 “以前文字类的办事指南虽然能看懂,但是在网上办业务时还是会遇到一些问题,现在有了这个短视频指南,只要按照‘教程’一步一步地操作,我这个‘零基础’的新人也能在市人社局网站快速办理社保业务了,真是太贴心、太方便了!
今天,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了2022年度社保三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暂定标准。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各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各区、市税务局:为做好2022年度全省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核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在统一公布2021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之前,参保单位2022年度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20599元和4121元执行;
记者 高雅洁 通讯员 张晓明 截至2022年底,青岛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812万人,比2021年底增长29.11万人;发放各项工伤保险待遇8.97亿元;为全市27.6万户参保企业减轻社保费负担14.6亿元,为0.34万户企业缓缴社保费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