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对《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作出修改。将第三条修改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渔业生产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保护渔业资源和环境,落实禁捕退捕要求,实行限额捕捞,发展增殖渔业、水产品加工业和流通业,推进产业化经营,提高渔业生产效率和渔业产品质量。
江苏省人大网在本月10日发布了,《关于修改〈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的决定》,本次修正除了规定了长江水域、太湖、骆马湖等重要水面的禁渔政策外,还特意强调了,对于违规钓鱼的处罚规定,并且肯定垂钓使用用具的不同,制定了详细的处罚条例。
12月12日,在洪泽湖老子山港渔政码头,眼前这艘400马力快艇上有十几条三层刺网,甲板上遍布鱼鳞。“我们刚刚在洪泽区蒋坝水域查获了这艘大马力快艇,当事人逃逸,渔获物疑被抛入湖。”江苏省洪泽湖渔政监督支队渔政处处长卞京厦表示。
来源:人民网江苏 我国渔业法实施细则明文禁止使用鱼鹰捕鱼作业,确有必要时须经省级政府渔业主管部门批准。近日,江苏盐城市民李先生反映,当地内陆水域经常能看到有人进行鱼鹰捕鱼作业,“这种情况在本地一直都有,甚至还有一些外地的鱼鹰队过来。
就在7月3日,南通如皋市人民法院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二法庭对两起长江电捕鱼引发的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分别判处五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七个月至拘役四个月不等,没收违法所得及作案工具,公安民警当场对其中四名被告人执行逮捕。
2021年3月1日,我国首部流域法——长江保护法正式施行,标志着长江保护治理迈入依法实施新阶段。4年来,江苏怎样以法治之力守护长江安澜?长江流域有哪些新变化?高水平保护如何支撑高质量发展?记者从不同角度进行了观察采访。
南京江北新区马汊河作为长江支流,只允许一人一杆一钩娱乐性垂钓,严禁利用其他工具进行捕捞。近期,江北新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新材料科技园大队在辖区内湛水路马汊河桥边附近夜巡时,发现有嫌疑人利用工具进行非法捕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