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近期,网上热传天津将不再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并公布环保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消息一出被市民相继转载,但事实真的如此吗? 《通知》指出:环保部门不再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天津网讯 天津日报记者 张鸣岐 记者昨天获悉,今后环保标与年检标将合二而一,今后车主只需要贴上验车检验合格的年检标志即可,不必再申请和张贴环保标。有网友发微博称,近日去市行政许可中心办理环保标志被告知,环保标志将要取消,车主将不用单领环保标了。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工作部署要求,依据《天津市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天津市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武清区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使用动力主要是柴油或者是汽油发动机,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机械类型——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摊铺机、平地机、开槽机、叉车、起重机、桩工机械、装卸搬运机械等。
4月27日,京津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共同发布三地《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条例》由京津冀三地同步起草、同步修改、同步通过,是京津冀第一个协同立法的实质性成果,也是我国首部对污染防治领域作出全面规定的区域性协同立法。
来源:北京日报原标题:三地协同“保蓝天”,5月1日起作为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首个立法协同项目,北京市、天津市和河北省将于今年5月1日起同步施行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共同对重型柴油车及推土机、挖掘机等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进行规范,共同守护蓝天白云。
天津北方网讯:15日,网络有消息称“从今以后,环保部门将不再核发机动车环保标志”,记者昨天晚上向环保部门进行了求证。据市环保局机动车排污检控中心负责人介绍,这一说法并不准确,依据本市目前的地方性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天津地区仍将继续执行机动车环保标志检验制度,并核发相应环保标志。
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为进一步强化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圆满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日前,美丽天津一号工程指挥部针对我市冬季大气污染的特点和亟需解决的突出问题,印发了《关于加强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确自2015年10月15日至2016年3月31日期间,各区
本市启动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治理超标罚款最少10万 2015-11-11 11:15 稿源: 天津广播电视台交通广播 编辑: 交通广播-倪坦 在本市今冬明春的大气污染专项整治中,治理“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尾气排放成为新增项目,北京、天津也于今年相继制定出台地方标准,加大区域治理力度。
新华社北京5月1日电题:为了同一片蓝天——京津冀今起同步施行《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新华社记者5月1日起,京津冀三地同步施行《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这是京津冀三地首次针对大气污染防治协同立法的成果,将为三地人民享受蓝天白云带来更多法治保障。
详细信息可参见每日新报客户端 新报记者 朱丹 制表 郜爱华要买车的市民注意了,本市轻型汽油车国五标准将于明天(9月1日)起正式实施,实施之日起,凡是车主购置新车,都需要先申领环保合格标志,之后才可以去公安机关办理新车注册登记手续,没有环保标志,将不予办理。
天津北方网讯:您知道吗?柴油车排放的污染物要远超汽油车,那些排放不达标的重型机械设备更是成为影响空气质量的大型“墨斗鱼”。为保障本市冬季大气环境质量,从10月开始,本市开展了以重型柴油运输车、非道路重型机械设备为对象的百日行动。
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为提高机动车污染防治标准,改善空气质量,《在用汽车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检测方法(遥测法)》、《在用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稳态工况法)》和《在用非道路柴油机械烟度排放限值与测量方法》等3个地方配套标准经市政府批准于7月1日正
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自本月起,天津实施第五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以下简称“‘国五’新标”),停止销售和注册登记不符合“国五”新标的公交、环卫和邮政用途的重型柴油车。9月1日起,停止为上述车辆办理转入手续;并停止销售、注册登记和转入不符合“国五”新标的轻型汽油车。
天津网讯齐旻 即时播报2016年,天津市将严格落实新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以重型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治理为重点,从6方面深入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严格新车环保准入严格实施国五机动车排放标准,全年组织各区县进行新车生产、销售环节环保一致性核查10万辆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