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4月2日讯(通讯员 赵德刚 记者 朱鼎兆)因为孩子随母亲姓,能不能享受村集体收入分配?在淮安市中院2日召开的第二届“力度与温度”十大最具影响力案件新闻发布会上,该院就介绍了这起特殊的“梁某某诉某村组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梁某某出生于2021年5月,随母亲姓。
在农村,如果双方都不理性,往往会因一件小事而引发一起大的纠纷。2022年4月,因李某土地界址内的一棵大树树根长到了向某家的祖坟围墙边,向某便要挖断该树树根,李某予以阻止,双方发生争吵,认为对方侵占了自己的土地界址,后因情绪激动,向某用锄头砸向李某家的祖坟围墙,李某认为该行为是对自己祖宗的不尊重,遂持随身携带的镰刀予以制止,在制止的过程中其手中的镰刀将向某的头部砍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