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庆婚礼上鞭炮伤人眼 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新郎和受伤司仪各担部分责任 婚礼进行中燃放鞭炮本为烘托气氛,但不幸的是,司仪的眼睛因此受伤,结果新郎也要跟着承担相应的责任。3月24日,鼓楼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
新闻背景:6月2日晚10时许,榆林市某小区内发生一起悲剧,白天刚刚办完婚礼的男子蔡某,在晚上闹洞房时从6楼坠下,经抢救无效后死亡。警方透露,新郎家人称闹洞房的都是新郎生前好友,闹洞房前新郎也没有遭到殴打,坠楼是一起意外事件。众所周知,有不少地方存在着闹洞房的陈规陋习。
红事变白事,荒唐婚闹惹出人命,新郎重伤,抢救无效,小命呜呼,究竟谁该负责?依照规矩,朋友们对新人展开了各种“刁难”,一会儿让人退几步,一会儿让人转个圈,最过分的是,闹喜的人让体重不轻的新娘坐在新郎的脖子上,从距离家门口100米处驮着回家,这种婚俗当地人称之为架马!
2016年12月26日,是播州区后坝青年夏某的大喜之日,好友周某、刘某、朱某,一同前往帮夏某接亲。途中,为增添喜庆气氛,3名好友决定“整整新郎官”。于是,在迎接新娘途中,刘某找来封口胶带,周某则一把将夏某抱住,朱某则把夏某手脚绑了起来。但谁也没有想到。
2017年12月31日,是小黎和小容婚礼彩排的日子。原本计划2018年1月1日,小黎、小容正式步入婚姻的殿堂。彩排现场,小容见小黎情绪不高,不愿上台发言,就赌气说了一句:这个婚,结得没意思,算了,不结了!小黎听了也赌气回了句:不结就不结了!
据知情者透露,原告夏先生家住播州区白龙社区,3名被告周某、刘某和朱某均系他从小玩到大的朋友。2016年12月25日,是他结婚的大喜日子。亲戚好友闻讯都前来庆祝,接亲回来途中,夏先生的3位朋友刘某、朱某和周某就商量着准备好好捉弄新郎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