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我省畜牧业减排降碳和高质量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等有关要求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兽医局组织起草了该《方案》,作为“十四五”时期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指导性文件。
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2月9日讯(记者 张敏敏) 2月9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山东省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主任邵兵介绍,山东省级以上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达到5400多个,数量稳居全国首位。
答:经梳理,以下政策措施,畜牧企业可按程序规定向相关部门申请。对主体税收增长较快的市和省财政直管县,按增幅超过全省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以内、5个百分点以上给予奖励,最高可按上缴省级税收增量50%的比例给予奖励。
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营造畜禽养殖环境保护良好氛围,推动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协同联动,山东省畜牧兽医局组织编制了《畜禽养殖环境保护倡议书》,号召广大畜禽养殖从业者争做保护环境的守护者、践行者、捍卫者和维护者,自觉加强畜牧业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条款学习贯彻,积极落实畜禽粪污收集处理利用有关措施,努力改善畜禽养殖周边环境,实现养殖场户与周边邻居追求美好生活的“双赢”。
近期,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畜牧兽医局针对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制定《山东省“十四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行动方案》,推动畜牧业减排降碳和高质量发展。
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是国家第一部专门针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法规性文件,明确畜牧业发展规划应当统筹考虑环境承载能力以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合理布局,科学确定畜禽养殖的品种、规模、总量。
根据《行动方案》,到2025年,山东畜禽规模养殖比重达到88%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维持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建设率达100%,取得排污许可证的畜禽规模养殖场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自行监测覆盖率达100%,完成国家下达的大型规模养殖场氨排放总量削减任务。
为进一步落实分区防控工作,强化调运监管,保障市场供应,决定调整优化生猪跨大区调运管理措施。经东部区六省协商一致,对东部区外调入的生猪继续实施调运管理措施:自2023年12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除种猪、仔猪、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无疫区和无疫小区生猪外,东部区外超过30公斤的商品猪禁止调入山东省育肥,需进入山东省屠宰用生猪,其养殖企业经登记后方可调运至省内定点屠宰企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山东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部署和黄河重大国家战略、绿色低碳先行区建设意见,切实做好2023年畜牧兽医各项工作,山东省畜牧兽医局研究制定了《2023年畜牧兽医工作要点》,具体内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