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关于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规定,独生子女家庭父母一方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每年享受5天的陪护父母假,期间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
7月6日起,浙江省海宁市长安镇独生子女父母住院陪护有补贴了。只要拥有长安镇户籍,于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住院,且为独生子女家庭60周岁以上父母、符合计划生育奖特扶政策的人员、单人户未生育子女家庭,均可获每人每天100元的住院护理补贴,最高不超过9000元。
非独生子女陪护假,离人们不再遥远。今年2月21日,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回复网友称,对于非独生子女陪护假问题,将在下一步启动修订《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时予以考虑,并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研究,鼓励用人单位支持子女在父母老年患病住院或生活不能自理的情况下,每年给予一定天数的照料假。
如何让这一假期设得合理、休得顺畅,还得开展充分的立法调研,推进相关试点,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以获取社会“最大公约数”“我的父母年满六十周岁,按理说有独生子女陪护5天假期,但是公司反馈江浙地区有独生子女陪护假,上海没有此假期。
近日,话题#多地父母护理假扩展到非独生子女#引发网友热议日前,陕西西安宣布将推行带薪护理假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20天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10天有浙江网友在留言表示“第一次听说这个假”小编决定再给大家科普一下现行《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独生子女家庭父母一方年满六十周
近日,微博话题#多地父母护理假扩展到非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该怎么休#引发网友热议日前,陕西西安宣布将推行带薪护理假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20天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10天对此,浙江网友“不淡定”了:其实,这个陪护假,浙江也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