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最近代理了一起刑事申诉案件,在司法程序上为刑案再审申诉,法院立案后,安排了听证会。关于刑事案件听证程序的法律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五十六条“对立案审查的申诉案件,人民法院可以听取当事人和原办案单位的意见,也可以对原判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和新的证据进行核实。必要时,可以进行听证。”
检察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邀请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专家学者、律师、人民调解员或者申诉人所在单位、居住地的居委会、村委会人员及其他社会人士参加,依照规范程序组织案件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处理发表意见,确保案件得到依法正确处理而采取的一种办案方式。
省人大城建环资委办公室原主任邓广明。 视频截图 1999年9月9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大厅早早坐满了前来参加听证会的人士。一些在过去或许显得尖锐的字眼,频频出现在人大常委会的会议厅内,现场争论激烈,甚至为一处细节争执不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