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石伟1月22日,湖北的冯晴(化名)反映,她在武汉一家名为“昊瑞名车”的公司购买了一辆别克牌汽车,到车管所上牌时被工作人员提醒,该车辆在2023年有购买交强险记录。冯晴怀疑自己买到了二次销售车辆。
家住和平区的王先生和于某是多年的好兄弟。2014年,王先生出资40万元购买了豪华汽车一辆,并办理车辆产权登记,是合法的所有权人。2014年5月,于某找王先生借车使用两个月。两个月过去了,于某没有归还车辆。
西部网讯交了定金仅隔一日,拿着合同去提车时却被告知车辆已经售出,这让消费者刘先生难以接受。近日,西安市民刘先生向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反映,自己在未央区金悦达汽车销售店内购买了一辆二手车,第二天提车时却发现该车辆已被转卖,“车商‘一车两卖,价高者得’太不厚道”。
来源|都市现场原创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如删除来源必究1月13日,章先生在江西南昌“喜相逢”购车公司以租代购的形式买了一辆上汽通用别克轿车。本来他在支付1.6万元的首付款后就可以提车使用的,余款分48期逐月还清。可是,意外的情况出现了。
来源:人民法院报本报讯 杭州一小伙花40万元买来的二手保时捷,结果却是“重大事故车”。原车主信誓旦旦保证车辆无重大事故、无火烧、无水泡,事后又称只发生过一次小事故,而一次小事故的维修费用竟高达18万元。
齐鲁网·闪电新闻1月23日讯 马上就要过年了,不少朋友有提新车回家过年的打算。前几天,德州的王先生向栏目组反映,他在德州汇众汽车4S店定购了一辆大众速腾汽车,并交了1万元定金,约定好年前提车,准备去4S店提车的时候,车辆却让4S店卖给别人了。
来源:工人日报 3月14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涉二手车买卖纠纷案件审理情况新闻发布会,介绍该院近年来涉二手车买卖引发的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审理情况。据了解,在二手车买卖引发的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中,新能源二手车交易增多,二手车车况认定标准难以统一等新焦点、新问题值得关注。
来源:台海网台海网3月19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曾艺轩 通讯员 翔法/文 杨希/漫画)买二手车买到“泡水车”,能否主张退一赔三?近日,翔安区法院发布一起因“泡水车”引发的合同纠纷。在二手车交易市场中,消费者常面临信息不对称的困境。
田涛从鹏程公司处购买退役试驾车,但提车后发现车辆曾出过两次事故,遂以销售欺诈为由将鹏程公司诉至法院,要求鹏程公司赔偿三倍车款39万元。北京海淀法院经审理,认为鹏程公司系车辆销售主体,且其隐瞒车辆事故构成欺诈,判决支持田涛的诉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