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质量,持续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我们将部分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汇编如下,供参考使用。
为准确判定、及时消除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近年来工贸企业典型事故教训,应急管理部制定印发了《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以下简称《判定标准》),列举了64项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的情形。
为准确判定、及时消除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近年来工贸企业典型事故教训,应急管理部制定印发了《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列举了64项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的情形。
近日,应急管理部组织起草了《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记者了解到,此判定标准共59项,将一些容易引发重特大事故的新问题纳入,删除了现行判定标准中商贸行业中唯一的重大事故隐患,对多个行业和领域的判定标准进行了完善。
当前,不少企业已全面进入节后生产运行高峰期,安全生产面临设备重启风险叠加、新员工培训不到位等严峻挑战。成都市安办对龙泉驿区、都江堰市、彭州市等8个区(市)县开展工贸行业春节后复工复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现将检查中发现的典型问题隐患曝光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