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9月16日讯 (记者 侯巍 陈显春) 日前,哈尔滨市呼兰区居民冯全向东北网反映,其爱人哈铁绥化车务段职工刘志芹已经去世5年了,但按照国家社保政策应享受的丧葬费、抚恤金等,至今仍未得到落实。据冯全介绍,其爱人刘志芹是哈尔滨铁路局绥化车务段呼兰服务公司职工。
可在近期,福州机务段工作人员通知余女士,这笔救济金即将停发?余女士表示,近期,她向福州机务段提供妹妹的在学证明时,劳人科工作人员表示,其妹妹就读的是中专学校,不符合《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和遗属救济待遇标准的通知》对享受救济金遗属的认定。
2021年2月2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联合印发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该文件从2021年9月1日起执行。可以说,在《社会保险法》实施10年后国家终于启动了全国企业参保人员盼望已久的遗属待遇统一步伐。
“奇怪,人活着时候待遇不一样,咋离世了,还是不一样呢?2023年驾鹤西去,也是按照人群来划分吗?”然而,岁月长河中,我们都深知人有旦夕祸福,所以多数人在年轻时都会参加养老保险,一方面是给自己的养老提供基本的保障,另一方面一旦自己驾鹤西去,遗属还能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
根据贵州省相关政策,贵州省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去世后,遗属可以享受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标准一样,统一按照死亡时上年度贵州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确定,其中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按2.5倍、离休干部按3倍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