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交付楼盘时,开发商一口气赠送了300多个地下停车位给业主使用,那么,这些赠与的车位要不要交车位管理费呢?业主与开发商对此意见不一,大部分业主认为无需交纳,而开发商坚持要收取管理费。双方僵持不下,差点闹上法院。究竟该支持谁?
“买房送车位”是房地产公司在卖房时采用的一种促销策略,部分购房者被这一点所吸引签下购房合同,却没有提前了解清楚开发商赠送的究竟是哪种类型的车位,进而导致纠纷。记者今日获悉,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宗因“买房送车位”引发的纠纷。
微友问:我想买小区的地下车位,总价11万,但只有车位的使用权,没有产权。我上网查了,长期租赁的法律保护期是不是只有20年?像我这样只有使用权算是租赁吗?如果20年后开发商要转租,我该怎么办?签约律师李国:北京炜衡(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民商事纠纷、建设工程纠纷、企业法律顾问。
去年12月份,董先生在杭州桐庐买了一套房子,他说销售宣传的时候,承诺买房送车位。等他交完首付,说法就变了。董先生:“他们在店里发传单,传单也发到我们店里过(你是在附近开店的是吧)我就在这个旁边,我看有送车位,我觉得比较划算就在这里买了。
今年8月份,长春市民王先生在万龙银河城西区购买了一套二楼的房子,据王先生介绍,因为没有比较好的楼层,当时地产工作人员称如果在剩余楼层中选房,就可以赠送小区地下车位三年的使用权。可是直到11月份,王先生发现小区里其他业主都已经分到了赠送的车位,而自己却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