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淄博日报-淄博新闻网】淄博新闻网讯 (全媒体记者王敬东 通讯员白继农 马楠)3月29日,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围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大曝光”行动,对“突出交通违法车辆”“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高危风险企业”和“终生禁驾人员”等进行公布曝光,警
扬子晚报网10月8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刘宁 姜福钢) 驾驶电动自行车撞倒行人后,心想对方应该事情不大,便抱着侥幸心理逃逸。结果,68小时后,骑车人落网,让他更加意外的是,行人不幸身亡。最终,善恶一念间,这名骑车人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不幸发生交通事故首先要做的是救助伤者并及时报警处理然而有些驾驶员不但不顾伤者反而“溜之大吉”近日清远公安快速侦破两起肇事逃逸案有力地打击了逃逸者的嚣张气焰维护了法律权威和社会正义3月16日20时27分,连州市公安局西岸派出所执勤队员在辖区东村村委会进行夜间治安巡查过程中,接到11
道路交通事故是车辆在道路上因驾驶人过失或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事件,当事人正常协商理赔或向公安交管部门报警处理即可,但仍有许多驾驶人心存侥幸,发生交通事故后故意或恶意逃逸,妄想逃避责任,置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行为恶劣,影响极坏。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明知自己发生了交通事故,为逃避事故责任,故意逃离事故现场,不向公安机关报案的一种违法行为。交通肇事逃逸有以下两种情况01人和车都在事故发生后逃离事故现场;02弃车逃逸,即当事人将车留在现场,人逃离事故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