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执行中关于债务抵销的处理规则——《李某友与商丘鑫某置业有限公司、河南省合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执行监督案(入库编号:2024-17-6-203-003)》解读向国慧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财产刑及行政执行室主任、二级高级法官叶欣最高人民法院执行
到期债权执行关涉案外第三人利益,我国现行法律对到期债权执行制度的构建、运行均围绕第三人异议展开。司法实践中,由于异议内容交织错杂、相关裁判规则不甚清晰、异议处理方式不够统一等原因,使得许多到期债权第三人异议问题的审查处理颇有难度。
李某友与商丘鑫某置业有限公司、河南省合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执行监督案——生效裁判确定发包人向实际施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发包人与承包人在裁判生效后的债务抵销不能对抗执行入库编号2024-17-6-203-003关键词 执行 执行监督案件 实际施工人 连带清偿 抵销
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执行中关于债务抵销的处理规则——《李某友与商丘鑫某置业有限公司、河南省合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执行监督案(入库编号:2024-17-6-203-003)》解读向国慧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财产刑及行政执行室主任、二级高级法官叶欣最高人民法院执行
《民法典》第702条规定:“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抵销权或者撤销权的,保证人可以在相应范围内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该条规定采取抗辩权的立法模式,赋予了保证人可抵销性抗辩权,降低了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的风险,体现了对担保人的立法保护。
山东高院执行局执行疑难法律问题解答编发后,在法院系统和社会各界引起了良好反响。针对执行实践中亟待解决的疑难法律问题,山东高院执三庭进行了认真解答,经高院执行专业法官会议研究,山东高院执行局编印了执行疑难法律问题解答,全力为山东法院执行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
导读:11月15日下午,上海一中院举行“2024年一中院辖区执行工作片会”。研讨“法答网”中涉执行问题,针对“法答网”中涉执行疑难问题,与会人员进行了充分研讨,形成了倾向性观点。问题一:刑事财产刑执行中追缴违法所得不足部分可否执行被执行人合法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