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厦门市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明确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相关审批管理流程。 《实施细则》适用范围包括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及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
自然资办函〔2024〕100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为推动《关于进一步改进优化能源、交通、水利等重大建设项目用地组卷报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36号)政策落地见效,推进建设用地审批的规范化、标准化,提高组卷报批
为更好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我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办理,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近日,市自然资源局印发《关于优化用地类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审批流程及精简审批要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及要件。
须提供的相关收件材料包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纸质申请表并加盖公章,说明申报原因、建设规模、建设方案实施设想的申请报告,并由开发区国土规划建设局提供同意选址的函件。
自然资源部等7部门关于加强用地审批前期工作积极推进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水利厅、能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各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民航各地区管理局:为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决策部署,强化用地要素保障,做实做细做优交通、能源、水利等项目前期工作,提升用地审批质量和效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用地空间布局统筹。
《通知》提出,多途径、差别化保障采矿用地合理需求,从统筹规划用地规模和布局、鼓励使用复垦修复腾退指标办理用地手续、允许复垦修复的新增耕地用于占补平衡、妥善处理权属问题和利益关系、规范复垦修复验收和地类认定、强化组织实施和全过程监管六个方面就采矿项目新增用地与复垦修复存量采矿用地相挂钩有关事项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