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乔然阅读提示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网络短视频直播行业快速壮大。网络主播与MCN机构(俗称网红经纪运作公司)之间因签约合作而引发的劳动争议也逐渐出现。实践中,因MCN机构与网络主播之间签订的协议“五花八门”而让双方的关系变得复杂。
来源:工人日报 网络主播与MCN机构间,有的签经纪协议,有的签劳动合同,有的两者都签……网络主播协议怎么签?是员工还是合作伙伴?“支配性管理”是关键在此前的报道中,《工人日报》记者调查发现,孵化约、全约、商务约是MCN机构与网络主播主要的签约模式。
山东的大学生晓棠(化名),社交账号收到某传媒公司的邀请,对方称有机会将她打造成网红,再三承诺“无直播,不收费”。晓棠觉得正好可以兼职,就同意合作。签合同时,她对合同所写直播时长、发布频率提出质疑,工作人员解释说,合同只是模板,没有实质性的作用,承诺按晓棠的想法来。
来源:上海辟谣平台 月初,“点读机女孩”高君雨的数条视频引发热议。这些原本展示高君雨患重病后乐观治疗、又突然病重的视频,被网友发现为“库存视频”误导——视频中所称的手术时间、状态等,与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