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通过划拨方式取得了案涉土地的使用权,后张某与该公司签订合同,购买了该地块的使用权。征收部门在答辩过程中却提出张某的土地系以国有划拨方式取得,其使用国有划拨地,是无偿使用,对其使用土地上房屋及其他地上物征收补偿完毕后,土地使用权只需收回,而不是征收,不是征收就不存在补偿,国家收回自己的土地是不需要补偿的。
来源:东莞时间网-i东莞南城石鼓城市更新项目效果图市自然资源局供图近日,《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镇村工业园改造提升的实施意见》发布,《意见》提出,2020年起,以低效镇村工业园改造为核心,实施“工改工”三年行动计划,力争3年完成“工改工”拆除平整30000亩,开工建设产业用房20
在征地拆迁期间,拆迁户和拆迁部门经常会就拆迁安置补偿产生矛盾,矛盾的根源在于,许多拆迁部门为了自身的利益,并不愿意给拆迁户足额的补偿,甚至是能少给则少给、能不给则不给,因此对于拆迁户来说,了解征地拆迁的相关法律法规可谓是至关重要,今天笔者通过一则判例来带大家了解一下,最高法对于划拨用地的赔偿标准是如何认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