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载货汽车城区通行秩序管理,减轻城区道路通行压力,减少拥堵,保证城区交通秩序良好,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四种货车中心城区禁行的通告》和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荆门中心城区实施黄标车、无标车区域禁行的通告》之规定,现将办理城区2016年车辆通行证有关事
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记者从合肥交警获悉,为进一步落实公安部“放管服”相关精神,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工作要求,方便广大市民及驾驶人、车辆管理人朋友办理市区禁行道路车辆通行证,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自2020年12月30日起,启用市区禁行道路车辆通行证办理系统,实现市区禁行
青海新闻网讯 12月23日,记者从市公安交管局了解到,为减少市区道路交通压力,促进省市旅游行业的健康发展,合理调节和控制城市各道路的交通流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之规定,市公安交管局将于本月底发放2017年度通勤车和旅游车两种通行证。
由于货运车辆体积大,占用路面多,加之货运车辆噪声、粉尘污染严重,为改善城区空气质量,缓解交通堵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法律规定,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所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决定对城区货运车辆采取限行管理措施。
为减少市区内道路交通压力,大力提倡集体乘车出行,同步提供群体便行条件,更加合理均衡城市各道路的交通流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之规定,现将2023年度通勤车通行证发放办理的具体内容和要求通知如下:一、机动车参照的限行规定我市主城区具体限行的道路区域范围、机动
贵阳网讯 7月10日12时起,1.5环黔春大道五里冲路段施工期间,围挡路段互联网电子通行证将启动自主申请。需通行车辆,可通过贵阳交警信息网或“林城交警—智行车”手机客户端申请办理通行证。根据1.5环黔春大道五里冲路段施工交通组织调整方案,7月12日零时至2016年4月30日,1.
随着新区大规模开发建设稳步推进,辖区内车辆、人员逐渐增加,为进一步做好道路交通管理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即日起城区范围内限制黄牌货运车、农用车等车辆通行。
来源:【红星新闻网】红星新闻网3月19日讯 3月19日,成都市公安局双流区分局发布最新通告,决定自2024年3月26日起对双流区华府大道三段、双流区彭镇部分区域、康家堰路二段、康家堰路三段、双流区西航港大道中一段、西航港大道中二段货车限行措施进行调整。
为进一步保障道路交通秩序、市容环境卫生和人民群众良好的居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县公安局研究决定,在乾安镇城区内部分路段禁止中型及以上货运车辆通行,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