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记者何生廷近日,一段关于“电动自行车与小孩发生碰撞”的交通事故监控视频引起关注,视频显示,一辆电动自行车在小区道路内由西往东行驶,8岁男孩小轩(化名)从路边停放车辆之间由北往南窜出,正好撞上电动自行车车身左侧,造成男孩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极目新闻记者 詹钘视频剪辑 詹钘近日,广东省广州市,一则电动自行车与男童相撞的视频引发不少网友热议。视频中,电动自行车往前行驶,男童从侧面向道路中间冲出,与电动车相撞。事发后,交警判定电动车驾驶人负主要责任。
该交通事故发生在2022年10月22日17时许,地址为广州市海珠区某小区。事故发生后,男孩被诊断为:右侧颌面部外伤上唇系带裂伤、下唇贯通性撕裂伤,头部多处挫伤。交警事故认定为电动车车主张先生全责,张先生不认可后申请行政复议。今年3月,孩子家长提起了民事诉讼。
一天凌晨,17岁的小张带着20岁的小李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上逆行,两人均未佩戴安全头盔。在驾驶过程中与一辆超速行驶的小汽车发生碰撞,小张、小李受伤。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小张负事故主要责任,汽车驾驶员负事故次要责任。
一到假期,尤其是寒暑假,很多家庭就要开启托管模式。9岁的毛毛在参加托管班活动过程中,与老师同学一起穿越小区的内部道路时,被骑行中的电动自行车撞倒受伤。这个责任该谁承担?听到这儿,您可能会说,谁撞的谁负责呀,或者说,交通事故责任书认定谁的责任,就谁负责呗。
南海网1月17日消息(记者 林文泉)部分人为图一时之便,无视交通规则,在未取得驾驶证、车辆未办理合法牌照等情况下电动摩托车就擅自驾车上路。部分家长心存侥幸,认为即使孩子短暂离开监护,也不会发生重大意外。然而,这些潜藏于每个人心中的侥幸,一旦交织碰撞,往往会产生难以预料的严重后果。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刘言)暑假来临,学生们外出增多,然而一些家长疏于管理,放任自己的孩子骑电动车出行酿成事故的情形偶有发生。未成年人骑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给双方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责任应当由谁来担?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日前发布了一起典型案例进行普法。
近日,钟山一名儿童突然从路边“跑步式”横穿马路,结果撞上电动自行车。11月17日,董某驾驶的贺州D32**号电动自行车沿广场西路由东往西直行,当事人莫某突然从路外快跑进入道路横过公路,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董某为躲避紧急制动摔倒在地,导致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后排乘客及行人均受伤,以及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近年来,共享单车、共享电动自行车的出现,给人们的出行带来了很多便利,但千万别忘了,一定要达到年龄才能骑车上路!我国法律明确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请家长们一定看好孩子,杜绝危险出行。
原标题:13岁男孩骑电动车,撞了(主题)在小区内与一名骑儿童自行车的11岁男孩相撞 11岁男孩受伤骨折,家长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认为,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违法,负主要责任(副题)厦门日报讯(记者 谭心怡 通讯员 思法宣)两名小朋友在小区里骑车时意外相撞,其中一名小朋友被撞倒后受伤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