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申诉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申诉案件的办理工作,加强内部监督制约,强化对人民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的监督,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就人民检察院办理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申诉案件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
79岁的何文福,于48年前被湖北钟祥县法院和荆州中院以强奸罪先判20年,后改判15年。审判期间他一直未认罪,自服刑起,他也一直在写信伸冤。直到2015年之后,当初本案的三位证人吴国富、范德才、谢翠香都站出来证明何文福没有作案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