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调整房产落户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拥有合法房产,且满足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房产所在地址:(一)已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且房产用途登记为住宅;(二)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房产所有权份额合计超过50%(不含)。
最近,好多人为了赶上落户厦门的末班车,挤爆了婚姻登记处,又“侵占”了行政服务中心!分分钟挤破头的节奏无非是想赶在3月1日前落户厦门。那个队,排了那个长......晚上19点以后还要接着排的节奏啊!3月1日是个坎!过了3月1日,你造该怎么办吗?
来源:环球网 【环球网财经综合报道】近日,福建厦门发布通知,调整房产落户政策,以促进厦门市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业内人士预计,后续购房落户政策或在更多城市中推广。厦门市政府发布的《关于调整房产落户政策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在厦门市行政区域内拥有合法房产且满足条件的人员可申请落户。
8月19日,厦门市政府发布《关于调整房产落户政策的通知》,明确在厦门市行政区域内拥有合法房产,并已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且房产用途登记为住宅,同时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房产所有权份额合计超过50%(不含)的,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房产所在地址。
厦门市风光 新华社记者 姜克红 摄8月19日,厦门市政府发布《关于调整房产落户政策的通知》,明确在厦门市行政区域内拥有合法房产,并已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且房产用途登记为住宅,同时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房产所有权份额合计超过50%(不含)的,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房产所在地址。
来源:台海网台海网8月2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康泽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户籍制度改革精神,促进厦门市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近日,厦门市政府发布了关于调整房产落户政策的通知。根据通知,在厦门市行政区域内拥有合法房产,且满足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房产所在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