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针对当前升学就业、财产分配、人身权利等领域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问题作出了积极回应,着力解决妇女权益保障领域面临的痛点、难点问题。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妇联,以及市委和市政府关于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发挥妇联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独特作用,根据自治区妇联工作安排和市委政府工作要求,市妇联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开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
三月,草长莺飞,万象更新。一场春雨揭开了春天的序幕,春寒料峭阻挡不了河源法院干警的热情和干劲。在“三八”国际妇女节来临之际,河源法院女干警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妇女权益保护普法宣传活动,共同守护“她”权益,营造全社会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为构建平安和谐河源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