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一早,广州市玉岩中学的310名初一学生迎来了加上周末为期5天的“春假”假期。在学校的组织下,他们前往中山、珠海两地开展3天2晚的研学实践活动。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探索设置中小学春秋假。
海峡导报·新福建客户端3月22日讯(记者 梁静)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大力提振消费,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方案》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探索设置中小学春秋假,同时,鼓励带薪年休假与小长假连休,实现弹性错峰休假。
近期,《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中“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探索设置中小学春秋假”的内容成为学生及家长关注的热点。“希望你孩子所在的中小学放春秋假吗?”针对这一问题,记者采访了西安市多位老师、学生及家长。
日前,国家在新发布的《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中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探索设置中小学春秋假。消息一出,引起广大学生、家长和教育界的热议。在现有寒暑假之外,增设春季(3—4月)和秋季(10—11月)两个短假期,会不会耽误学业?教育部门乃至全社会还需要在政策配套上做哪些调整?
推动春秋假落地,是消费提振与教育减负的双向奔赴。昆明盘龙区长青社区,小学生为三角梅浇水。新华网记者 陈欣波 摄彩云网评特约评论员 曹灿辉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其中,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探索设置中小学春秋假引发社会关注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