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西宁7月16日电 (李隽)16日,记者从青海省应急管理厅获悉,近期,该厅研究制定了《青海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4年版)》(以下简称《基准》),并于2024年7月15日正式实施,填补了该省没有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依据的空白。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于2022年3月4日印发了《福建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39部法律、法规和规章406项违法行为罚款的行政处罚设定裁量基准,以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为原则,对同一违法行为不同法条设置处罚的进行归整,确保了全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的一致性。
9月25日,记者在贵州省应急管理厅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安全生产法》和《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完成后,2020年贵州省应急管理厅印发的《贵州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以下简称《自由裁量基准》)已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
记者获悉,近日,应急管理部印发了《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以下简称《裁量权基准》),以进一步指导应急管理部门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裁量权基准》适用于对应急管理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裁量(不含消防、矿山、地震)。
新华社北京10月2日电 行政裁量权基准是行政机关结合本地区本部门行政管理实际,按照裁量涉及的不同事实和情节,对法律法规规章中的原则性规定或者具有一定弹性的执法权限、裁量幅度等内容进行细化量化,以特定形式向社会公布并施行的具体执法尺度和标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为指导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规范行使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扎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经应急管理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新华社北京10月2日电 行政裁量权基准是行政机关结合本地区本部门行政管理实际,按照裁量涉及的不同事实和情节,对法律法规规章中的原则性规定或者具有一定弹性的执法权限、裁量幅度等内容进行细化量化,以特定形式向社会公布并施行的具体执法尺度和标准。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行政裁量权基准是行政机关结合本地区本部门行政管理实际,按照裁量涉及的不同事实和情节,对法律、法规、规章中的原则性规定或者具有一定弹性的执法权限、裁量幅度等内容进行细化量化,以特定形式向社会公布并施行的具体执法尺度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