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全媒体记者 潘显璇 通讯员 宋莹小额贷款公司将迎来监管新规!金融监管总局研究制定的《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近日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
据银保监会网站17日消息,中国银保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进一步加强消费金融公司、商业银行等持牌金融机构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风险管理;明确未经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一律不得为
8月2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表示,设立小额贷款公司从事小额贷款业务,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经省级地方金融管理机构审查批准,并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部分小额贷款公司以大学校园为目标,通过虚假宣传诱导大学生在互联网购物平台上过度借贷消费,导致部分大学生陷入高额贷款陷阱。银保监会办公厅等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3月13日,据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官微消息,近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国家标准《互联网金融 个人网络消费信贷 贷后催收风控指引》,该文件规定了个人网络消费信贷贷后催收风险控制总体要求、催收工作规范和促进催收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措施,适用于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从事放贷业务的机构自行开展或委托第三方催收机构开展个人网络消费信贷贷后催收业务。文件强调,金融机构和第三方催收机构应只向债务人催收,不应向联系人催收。
【大河财立方消息】8月23日,为规范小额贷款公司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促进小额贷款公司稳健经营、健康发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研究制定了《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68%闪电贷利率券已发放。”这是小陈今年以来第三次收到招商银行的消费贷营销短信。去年4月份,这款消费贷产品的利率还在“3字头”,不到一年时间,利率降幅超过50个基点。这是消费贷市场竞争愈发火热的一个缩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