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网讯“女满55岁,男满60岁的城镇独生子女的父母,可以领取1920元城镇计划生育奖励。”市民张女士在微信朋友圈里看到这条“好消息”在热传,她对这条消息的真实性很是质疑。昨日,经记者向市卫计委核实,这条消息并不准确。
什么!!!!女满55岁男满60岁的城镇独生子女的父母可在居委申请报名每年每人960元的城镇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2016年3月8日截止??逗你玩呢近日,一条关于“城镇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报名”消息,在桂城市民手机间不断传播。
近日,一条消息在微信朋友圈热传,称60岁以上退休人员,属于只有一个孩子的计划生育家庭,可以申请享受城镇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消息一出,受到广泛关注和大量转发。对此,记者联系了市卫生计生委法规处,该处表示该消息不属实,目前没有接到相关文件。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部署,2021年度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和城镇其他人员参照奖扶资格确认工作已经开始,符合条件的人员请尽快提交相关资料进行资格确认。一、办理条件(一)申请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本人为我市农村居民户口;2.
《办法》所称计划生育奖励和特别扶助是指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计划生育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和特别扶助,包括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农村计划生育节育奖励。
近日,东莞市卫生健康局发布关于征求《东莞市计划生育奖励和特别扶助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详情点击),文件显示,符合条件的申领对象,计划生育奖励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330元,该办法正在公示期,拟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六十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属于一个孩子的计划生育家庭,从7月1日~7月30日,要在居住地居委会报名,申请享受城镇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每人每年960元。”最近,这样一则信息在微信群朋友圈内不断流传,对此,玉林市卫生计生委表示,此乃误解政策,提醒市民不要轻信,谨防受骗。
3月24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与广东省财政厅联合制定《关于对广东省有关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补充规定的通知》,提出从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省户籍居民中,已纳入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特殊家庭成员,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农村居民同时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城镇居民同时享受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
有一条“好消息”,最近又疯传朋友圈了!呶,就是下面这个通知的好事:“申请领取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960元”↓↓↓这个消息是真的吗?看起还是个福利哦!2日上午,成都商报记者来到锦江区柳江街道社会保障第一服务站咨询。工作人员侯庆美告诉记者,她已经接到了相关咨询,但网上那则消息是假的。
近期,一则消息通过微信朋友圈、QQ扩散开来“通知你一个好消息:如果你身边有六十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属于一个孩子的计划生育家庭,从7月1日至30日,要在居住地居委会报名,申请享受城镇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每人每年960元,两人就是1920元,过了这个报名期限,就只能等到下一年了……”
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可领扶助金?网传具体条件为女满55岁、男满60岁 社区工作人员:网传消息不实,勿信谣、传谣“上午有七八个人来到社区,说在微信朋友圈看到消息,称‘城镇独生子女的父母,女满55岁、男满60岁的,可到社区报名,申请享受城镇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