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的时候,有个叫李封的人。担任延陵县令的时候,如果百姓犯了罪,他从不罚以杖刑,只让有罪的人包着绿头巾。并且依据犯罪的轻重,决定戴绿头巾时间的长短,期限满后才能摘下来。于是延陵县的人互相劝勉,都不敢犯罪,赋税也先于其他各县缴清。看来在唐朝的时候,“绿帽子”就已经是耻辱的象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