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水利部印发《堤防运行管理办法》《水闸运行管理办法》,全文如下。堤防运行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堤防运行管理,保障工程运行安全和效益发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3级(含)以上堤防的运行管理。
为贯彻落实部党组对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的要求,加强水利部直属单位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管理,发挥直管工程在行业管理中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规范监督检查工作,近日,水利部印发《水利部直属单位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监督检查办法》。
关于在减河、岔河堤顶道路设置限高杆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堤防运行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规定,漳卫河堤防堤顶道路是防汛抢险和工程管理的重要通道,河道管理部门根据相关管理规范,严格控制超限车辆通行。限高设施自2025年1月16日正式启用,限高3米。
(2023年9月28日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6号《河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已经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9月28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山东省水利厅今天发布水利防汛知识小课堂第三期,这是防汛知识你知道吗?为加强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安全,发挥江河湖泊的综合效益,1988年6月10日国务院令第3号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并于2011年1月8日、2017年3月1日、2017年10月7日、2018年3月19日进行了四次修正。
2023年,水利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水库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强化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水库、堤防等水利工程管理责任制落地落实,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小型水库监测设施建成数量创历史新高,小型水库实现有人管、有钱管、管护专业化,水库安全状况显著提升,尤其是在海河流域“23·7”特大洪水、松花江流域局地洪水、多轮次台风袭击等严重汛情下,水库充分发挥了防汛抗洪“王牌”作用,成功打赢了水库安全度汛这场硬仗,实现连续两年零垮坝、大江大河干流堤防无一决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