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杨悦“提级一件,指导一片。”5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5起提级管辖典型案例,入选的“江西某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诉宜春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纠纷案”明确了“首违不罚”适用规则,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和法院进行类案审理具有普遍指导意义。
行政处罚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首违不罚”制度。在营商环境法治化的大背景下,当前各地均出台了规范性文件对该制度的实施予以细化,该制度契合包容审慎监管理念,蕴含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治理方式,有利于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但基于各地行政管理的差异,在适用条件方面的规定并不统一。
近日,南京市生态环境部门发布一起典型案例。2022年9月7日,某地生态环境局对某公司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调漆房内未安装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窗户未关闭,挥发性有机物废气通过风扇直排外环境。另查明,该公司主要从事汽车销售及维修业务,于2020年1月开始经营。
“对于已签署承诺书的当事人,还要参加环保公益宣讲、环保志愿者服务活动,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理念。”1月8日,生态环境厅新闻通报会现场,自贡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红军在答记者问时,介绍了《自贡市生态环境领域首次轻微违法告知承诺不罚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成效亮点。
潮新闻客户端 特约评论员 王立“首违不罚”,作为一项创新型执法举措,在交通违法等个别领域已被熟知,很多人都体会过这种宽严相济的新型执法方式带来的温度。6月29日,杭州市西湖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西湖区轻微违法“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第一批)。
本报讯 省生态环境厅6月26日公布今年第一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我市一公司违反挥发性有机物废气回收利用规定不予处罚案名列其中。去年8月,市生态环境局阳曲分局执法人员在某公司调查时发现,该公司车间内存在刷漆的痕迹,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治理设施。
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3月24日电 (记者李博)3月24日,北京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新闻发布会举行,会上通报了2024年度北京市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去年北京生态环境部门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精准监管企业排污状况。
近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对轻微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免予行政处罚有关事项的通知》,对涉及建设项目管理、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环境管理制度等5个生态环境领域共15项轻微违法行为做出了免罚规定。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免罚清单,包含轻微不罚和首违不罚两大类记者2月6日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在日前该厅发布的《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2022年版)》(以下简称《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中,公布了轻微不罚事项和首违不罚事项两大类,共计25条行为免罚。
封面新闻记者 刘恪生5月9日,自贡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自贡市生态环境领域首次轻微违法告知承诺不罚实施办法(试行)》助企减负增效情况,体现了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2023年一季度,该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10件,同比下降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