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2018-007号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针对近期河南省内发生的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根据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豫安委明电〔2021〕2号文件精神 坚决遏制煤矿事故多发的紧急通知》的要求,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所属耿村煤矿、常村煤矿、新安煤矿、义安煤矿、石壕煤矿、义络煤矿和孟津煤矿等7对生产矿井实施停产整顿。
*ST大有编号:临2018-018号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有能源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审计报告,认为公司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与关联方交易相关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e公司讯,大有能源8月10日晚间公告,近日,媒体报道了《青海“隐形首富”:祁连山非法采煤获利百亿至今未停》的文章,青海省委省政府成立了专项调查组开展调查核实工作,要求停止木里矿区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实行全封闭管理。
每经AI快讯,6月21日,大有能源公告,公司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及时问题,违反相关规定,河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董事长任春星、总经理张林、财务总监谭洪涛、董事会秘书张建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8月30日,大有能源(600403)发布中报,公司2016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5.89亿元,同比下降44.71%,煤炭开采行业平均营业收入增长率-10.06%,公司本季度营业收入环比上季度增长30.3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60亿元,同比下降313.
2021年9月29日,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具体内容如下:“经查,截止2020年11月底,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余额44.16亿元。
1月30日,大有能源发布业绩预告,公司预计2015年1-12月份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00亿至-10.00亿元,同比下降1275.76%至1004.43%,对公司股价构成利空,煤炭开采行业平均净利润增长率为-43.12%,公司本季度净利润环比上季度下降107.
大有能源称,近日,媒体报道《青海“隐形首富”:祁连山非法采煤获利百亿至今未停》的文章,青海省委省政府成立专项调查组开展调查核实工作,要求停止木里矿区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实行全封闭管理,天峻义海在停产范围内。
中新经纬6月14日电 上交所网站14日披露关于对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大有能源”)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交所表示,经查明,大有能源在信息披露等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