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11月30日,南京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到,提高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最高可贷额度,由现行的30万元/人、60万元/户,提高至50万元/人、100万元/户。
5月1日,南京住房公积金发布《关于都市圈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的公告》,宣布南京都市圈城市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包含南京市、常州市、镇江市、扬州市、淮安市、芜湖市、马鞍山市、滁州市、宣城市在内的9个城市住房公积金可互认互贷。
南京市风光 视觉中国 资料图8月29日,据微信公众号“南京发布”消息,据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贷款政策进一步放松,贷款年限由退休后延长5年放宽至延长10年;取消“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对于原首套房人均建筑面积需不超过40平方米”的限制。
【南京公积金贷款年限放宽至退休后10年】财联社8月29日电,南京公积金贷款政策进一步放松,贷款年限由退休后延长5年放宽至延长10年;取消“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对于原首套房人均建筑面积需不超过40平方米”的限制。
为持续优化公积金贷款流程,方便缴存职工更好利用公积金贷款购房,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8月28日从南京公积金中心获悉,新一轮贷款优化政策已于近日公布,新政在公积金贷款年限、住房套数认定、贷款次数认定等多方面进行了调整,并已于8月27日施行。
8月29日,据“南京发布”微信公号消息,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一步放松,新政包括贷款年限、首付比例、住房套数和贷款次数认定的调整。其中提到,贷款年限由退休后延长5年放宽至延长10年;取消“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对于原首套房人均建筑面积需不超过40平方米”的限制。
根据4月25日南京都市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合作会议达成的《南京都市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合作协议》,为加快南京都市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逐步为区域内缴存职工提供统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服务,5月1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南京都市圈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的通告》(以下
新京报讯 (记者徐倩)5月1日,据“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南京出台《南京市住房公积金南京都市圈个人住房贷款实施办法》(下称《办法》)和《关于调整南京市住房公积金南京都市圈购房还贷提取政策的通知》,自5月1日起实施。
现代快报讯(记者 杨晓冬)公积金贷款年限放宽至退休后10年、已婚状态以最长可贷年限来计算最高可贷额度、房屋首套认定条件由商业银行决定、取消二套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的要求……8月28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南京公积金贷款政策优化升级,对公积金贷款年限、住房套数认定、贷款次数
现代快报讯(记者 杨晓冬)南京都市圈居民如何申请南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6月1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少于购房总价的20%;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首套房5年以上期贷款年利率为2.85%。
5月1日,南京住房公积金发布《关于都市圈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的公告》,宣布南京都市圈城市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包含南京市、常州市、镇江市、扬州市、淮安市、芜湖市、马鞍山市、滁州市、宣城市在内的9个城市住房公积金可互认互贷。
5月1日,南京住房公积金发布《关于都市圈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的公告》,宣布南京都市圈城市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包含南京市、常州市、镇江市、扬州市、淮安市、芜湖市、马鞍山市、滁州市、宣城市在内的9个城市住房公积金可互认互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