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GDPR所规定的“数据携带权”作为一项全新的权利无疑在业界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世界各国纷纷效仿以期完善国内数据法法律体系,为国内数字经济的长足发展保驾护航。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我国宪法中的人格尊严与自由经过扩张解释也负有保护用户数据安全的义务。
【编者按】如何合理划分个人信息权益和企业数据权益之间的边界,是当前数据时代最为重要的法律前沿问题之一。《互联网法律评论》特约专家刘新宇律师指出,个人信息权益和数据平台对于整体数据资源所拥有的竞争性权益之间有复杂的共生关系。
数字经济下,海量数据可以促使平台将数据优势转化为市场竞争优势,进而提高市场进入壁垒,引发包括算法共谋、大数据杀熟、平台混合并购等一系列数据垄断行为。数据垄断行为的频发与数据权属模糊密切相关,而数据“三权分置”的产权定位可以有效缓解数据确权难题,进而推动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
北京日报 | 作者 王利明在我国数据立法中,对数据权益的保护首先体现在对个人信息的保护上——数据权益与个人信息具有不可分割性数据权益和个人信息之间的关系,不可采取用益物权和所有权相分离的关系(即两权分离关系)来进行描述。
中新网广东新闻11月13日电 (唐贵江 李妍) 近日,全球领先的国际标准组织IEEE SA(The IEEE Standards Association,电气与电子工程师学会标准协会)官网显示,分布式数据传输国际标准(Guide for Blockchain-Based Data
近日,微众银行发布《ESG | 个人信息专题研究报告》,《报告》结合多种个人信息应用场景的洞察,从用户角度分析了当下大众对个人信息保护的整体认知以及诉求情况,提出以分布式数据传输协议、隐私计算等技术思路,在信息的流转、应用环节,对个人信息进行保护。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李爱君权利和义务贯穿于法律现象逻辑联系的各个环节、法的一切部门和法律运行的全部过程。权利的性质是由权利结构确定的。权利结构是由权利主体、权利内容、权利客体组成。权利主体是享有权利的人。
原标题:数据抓取不正当竞争纠纷中的利益平衡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数据成为了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要素,企业收集、存储数据资源,凭借可观的经济收益获取更大的市场竞争力,但与此同时,数据抓取引发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也频频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