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农村农业部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866号建议的答复里明确给出了下面的信息。且不论这次国家农业部的再次强调,早在之前的法律法规就已经有过明确的信息,特别是在深圳和珠海两地,已经明确了食用狗肉是违法的。
《目录》包括31个种,狗不在其中据悉,《目录》包括家养的传统畜禽和特种畜禽共31个种,其中,传统畜禽18种:猪、普通牛、瘤牛、水牛、牦牛、大额牛、绵羊、山羊、马、驴、骆驼、兔、鸡、鸭、鹅、火鸡、鸽、鹌鹑等。
《征求意见稿》介绍,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发布后,农业农村部在两次全国性畜禽遗传资源调查和摸清遗传资源家底基础上,加快了《目录》制订工作,征求了36个中央部门、31个省级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意见,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相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产业界等专家学者的意见,不断修改
4月8日,农业农村部在其官网公布了《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记者注意到,《目录》包括家养的传统畜禽和特种畜禽共31个种,列入《目录》的动物,着按照家畜家禽进行管理,可以用于食用等商业利用。
《通知》表示,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有关规定,农业农村部组织起草了《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现公开征求意见。
4月8日,农业农村部在其官网公布了《国家畜禽遗传资料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针对此前关注度较高的狗是否列入《目录》,农业农村部在说明中回应,随着人类文明进步和公众对动物保护的关注及偏爱,狗已经从传统家畜“特化”为伴侣动物,国际上普遍不作为畜禽,我国不宜列入畜禽管理。
据人民网“领导留言板”8月16日消息,针对网民关于“长沙县水渡河市场公然违法贩卖猫狗肉”的投诉,长沙县委办公室回复称,市场内贩狗商铺均能提供进货单,按照“法无规定即自由”实行,暂无法对屠狗、卖狗等行为进行处置。
法国《回声报》4月9日文章,原题:中国将狗从可食用动物名单剔除,由于怀疑与此次疫情暴发有关,在禁止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后,中国农业农村部近日起草《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深圳首先禁止食用猫狗后,中国可能在全国范围禁止食用狗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