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劳动者入职三个月,用人单位才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属于真正的违法行为。因为《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30日起,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都必须依法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华龙网讯(朱玉)近日,网民通过重庆网络问政平台咨询中介招工办理社保问题,经平台转办,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对此进行了详细解答。网民:入职三个月后购买社保是否合理华龙网重庆网络问政平台帖文截图网民表示,其通过劳务中介派遣到一制造企业用工,被告知需入职三个月后才能购买社保。
《社会保险法》规定,参保缴费不仅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也是劳动者应该履行的义务,但是在实践中仍然存在,劳动者在职期间没有按规定参保缴费,有的是用人单位不愿意缴纳,有的是劳动者不愿意缴纳,用人单位现在已交了社保,是否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呢?
据上游新闻报道,近日,广西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公众号上转发了一则招聘简章,其中提到某公司招聘岗位试用期2个月,转正之后才交社保,而且不会补交试用期社保,并强调“求职者如果介意,就不要投简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