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日从市民政局获悉,根据市民政局和市财政局联合修订印发的《上海市老年综合津贴发放管理办法》,5月1日起,老年综合津贴实行“免申即享”,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本市户籍老人,无需申请流程即可领取老年综合津贴;
2016年上海市政府24号文件规定取消70岁以上老年人公交乘车卡,同时给老年人发放老年综合津贴,有上海户口的老年人享受津贴分为5档: 一、发放对象 具有本市户籍且年满65周岁的老年人,可以享受老年综合津贴。
我们所说的老年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国家和社会应当采取措施,健全保障老年人权益的各项制度,逐步改善保障老年人生活、健康、安全以及参与社会发展的条件,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倡导全社会优待老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