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犯错,老师打手掌,你同意吗?”当这样的问题摆在家长面前,相信大多数人都会陷入沉思。近日,广东阳江江城区龙源实验学校的一项校规,将这个问题变成了现实。有网友发帖称,龙源实验学校要求学生和家长在校规上签字,同意体罚犯错学生,否则就另择他校。
潮新闻客户端 特约评论员 胡欣红“就读龙源实验学校须知”帖文截图。图源:极目新闻近日,有网友曝光了广东阳江龙源实验学校的学生就读须知,其中明确“对犯错的学生适当使用鞭罚和罚站思过的惩戒方式,要求学生和家长签字同意,否则另择他校”,相关规定引发热议。
8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 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毫不意外,该意见引发广泛关注,线上线下媒体平台迅速聚焦“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支持教师积极管教”,关键词:教育惩戒权,公众压倒性的意见简练明快:点赞、支持。
原标题:教育惩戒学生应秉持合法适度原则法治日报记者 徐伟伦学生在校期间扎、咬同学,老师发现后对其批评并要求其道歉,因态度敷衍老师责令其再次向同学道歉。得知此事后,家长不干了,一纸诉状将学校告上法庭。那么,孩子犯错,学校到底可以实施哪些惩戒措施?
来源:【中国教育报】实施教育惩戒要合理化人性化案件回顾2024年9月,某地一名高一学生因在晚上11点后上厕所,被学校定为违纪,扣除班级当月德育考核成绩,并要求学生自费打印“自我认识”检讨1000份分发至各班级传阅,此事引发广泛关注。
原标题:教育惩戒,须保证监督“有效并在场”日前,“给上课爱说话的学生戴小蜜蜂扬声器”事件进一步发酵,涉事老师发视频称自己被投诉,迫于压力已离职。但更多疑点浮出水面——涉事学校疑为山东省滕州市某小学,但工作人员否认该老师为本校职工。有声音质疑此事系摆拍,是又一个“秦朗丢作业事件”。
来源:【江西日报-江西新闻客户端】作者:史洪举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意见》提出要“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支持教师积极管教。学校和有关部门要依法保障教师履行教育职责。
大象新闻记者 李书恒 通讯员 李先/文图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深入理解和推动教育惩戒权的法治化精神,确保教师在教育过程中能够依法依规行使惩戒权,同时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2024年9月2日,郑州市二七区汝河路小学组织教师学习《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
11月17日,因“给上课爱说话的学生戴小蜜蜂”走红的老师,发视频称已经离职。所谓“小蜜蜂”是一种便携式扬声器。此前,这名老师给爱说话的学生戴上了“小蜜蜂”,他一旦说话,整个班都可以听见。之后,她拍了学生接受这种“技术监控”的视频,上传到了短视频平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