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要旨】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若主张为借款且能提供相应证据,则应认定为借贷关系。子女的配偶若主张该出资为赠与,应承担举证责任。【争议焦点】父母向子女转账用于购房的款项性质是借款还是赠与?该子女的配偶是否应对该款项承担共同偿还责任?
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10月9日讯父母转账110万元给儿子儿媳购房,儿子向父母出具借条一份,后来双方为了这笔钱打起官司,儿媳表示不知有借条,应认定为结婚赠与。这笔钱到底是赠予还是借款?10月8日,济南历城区人民法院通报了这样一起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