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茂名)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高州市薯一薯农副产品店,该店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具体信息如下:行政处罚相对人类别个体工商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高州市监宝光食处字〔2023〕196号处罚类别罚款罚款金额(万元)0.
最近,一场关于农产品售卖的官司引起了轩然大波。重庆农民王女士勤勤恳恳地做着微店生意,用自己的劳动作出粉蒸肉、渣辣椒、豆鼓等等消费者喜闻乐见的农家产品。然而,王女士最近却有一笔150份肉类食品的大单子,因为没有标注生产日期等等信息,而被一名邵姓男子举报为三无产品。
来源:台海网台海网7月23日讯 根据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榕开市监琅处罚(2024)8号)显示,因生产未标注商品条码预包装食品,对福州一肖哥食品有限公司处以人民币2000元罚款。
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典型案例。2021年4月15日,玉溪市新平县农业农村局对云南宁新农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扬武镇顺水村北之你小组沃柑基地种植的沃柑进行监督抽查中,发现该批次沃柑样品常规农药苯醚甲环唑残留超标,超过GB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判定为不合格。
律师说法春节将至,人们往往会精心挑选地道的土特产食品,带回家与家人朋友共享。在不少消费者眼中,相比食品安全更有保障的大品牌,小作坊中手工自制的土特产食品更具风味和心意。但即便是满载心意的手工制品,一旦被生产和售卖,也需遵循严格的规范,其中携带必要的生产信息标识非常关键。
合肥瑶海区开运烟酒商行销售无标签的茶叶案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合瑶市监方处字〔2022〕25号当事人:合肥瑶海区开运烟酒商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40102MA2PFW125P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销售无标签的毛茶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进口车厘子外包装无中文标签,被索要10倍赔偿。原告朱某将被告南宁市某水果经营部起诉到法院,引起了广泛关注。2月27日,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产品责任纠纷案,消费者以购买进口车厘子的外包装无中文标签主张十倍惩罚性赔偿。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2023年,广州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查处了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有力守护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发挥案例的警示震慑作用,农业农村部门将8宗农产品质量安全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据农业农村部网站消息,2021年,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全面落实中央巡视整改要求,深入推进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聚焦重点品种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和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会同公检法机关,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查处了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
2022年全国农业农村部门深入推进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行为,严格管控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查处了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农村部从中选取10个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来源:【中国医药报】□ 王元升案情2024年2月,某市场监管局在监管中发现,A药店在设置的定型包装中药饮片陈列柜内,既销售有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生产的西洋参(片)等十数种定型包装的中药饮片,同时还陈列了产品标签标注为“初级农产品”的西洋参(片)等罐装产品。
2023年1月11日,朱某在南宁市某水果经营部购买10箱车厘子,共支付价款5500元,后朱某以所购车厘子外包装为全外文标识,没有中文标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相关规定为由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要求销售者南宁市某水果经营部和经营者黄某共同承担其价款损失5500元,并承担十倍赔偿55000元。
文 | 青的蜂近日,最高法公布一批食品安全惩罚性赔偿典型案例,其中有这样一则案例——陆某在某酱菜坊购买酱板鸭、青梅酒等,要求这家酱菜坊通过快递邮寄食品。结果收货后,以酱菜坊出售的食品包装没有标示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信息,请求酱菜坊支付价款十倍的惩罚性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