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标准劳动用工下,用人单位的用工成本很高,加之在解除劳动合同等方面受到很大的限制,近些年来,灵活用工的概念受到了很多用人单位的欢迎,2021年疫情以来,相关信息就更加多了起来,各大人力资源公司和各种SASS软件卖力地打着“灵活用工”的旗号为企业用工提供服务,甚至李克强总理都多次为“灵活用工”代言,如2020年7月 22 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强调“要取消对灵活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引导劳动者合理有序经营。”
灵活用工是指非全日制用工、劳务派遣用工、业务外包用工和平台型用工四种形态,其中平台型用工是指灵活就业人员与用工企业通过共享经济灵活用工服务平台建立合作关系,而非雇佣或劳务关系,双方遵循“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建立平等的业务承揽合作。
灵活用工不是一个新的概念,在任何时代都是有的,泛指非正式的非全日制用工,一方面是从劳动者角度来说,因为是非全日制的,所以劳动者可以有更多的选择,可以自由选择职业、选择工作,也比较灵活的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一场疫情,让“共享用工”这个词一夜爆红,也让人力资源领域进一步认识到灵活用工的巨大作用和发展前景。人才从“为我所有”到“为我所用”,拥有庞大的用人需求的北京,近年来一直在灵活用工上探索,合理调动人力资源,解决企业用工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