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全军部队9月14日至20日开展首届军营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宣传周活动主题为“筑牢网络安全防线,为强军兴军和备战打仗营造良好网络环境”。下面这组漫画给兵哥哥们提了个醒,帮助大伙提高网络安全意识,筑牢网络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