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规定,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申税小微,我们是一家新办企业,本月刚新购进了一批新设备,听说可以享受设备、器具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您好,企业可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核算需要,自行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未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的,以后年度不得再变更。好的~那我们如果选择享受该政策,需要注意点什么吗?
导语:“税收优惠促发展、惠企利民向未来。”在第31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期间,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联合舜网推出“笑眼看税”系列税法宣传Vlog,聚焦税收政策,普及税法知识,让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惠及更多人,帮助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税费政策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