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的农村农业组织模式叫做,三级所有,队为基础 ,最上一级是人民公社,规模大体相当于现在的乡、镇,它既有基层政府的职能,更是一级农业经济组织,它下辖生产大队,大队的规模就是现在的行政村,生产大队下面,又分为若干生产小队,每个小队大约有一二百人,三四十户人家。
近期有某些牛鬼蛇神提出了“生产队及集体所有制社会实质就是养懒人”这一观点,明晃晃地进行污蔑抹黑。生产队及集体所有制社会,作为新中国成立后为应对复杂国内外环境、推动农业生产发展而实施的重要制度,其诞生有着深刻的历史背景。